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06-25 点击次数: 次
为切实抓好各项防火工作,保障林场及职工群众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公约。
一、服从领导听指挥,积极参与林场号召的各项防火工作活动。
二、野外不吸烟,扒灰不带火,家长教育儿童不玩火,用火、用电、用气专人看管,时刻做到人离火熄。
三、职工群众遇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报警。
四、职工群众都有报火警的义务,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扑救森林火灾的义务。
五、各家各户看护好老人、儿童及其它无行为能力人员,防止其引起火灾事故。
六、防火期严禁乱烧荒、乱烧地格子现象。
七、不要在房屋近处集中堆放柴草,垛与垛之间要保持足够的距离,防止发生连片火灾。
八、严禁泄私愤去纵火,要珍惜生命,爱护他人劳动成果。
九、职工群众应主动向林场治安部门、公安派出所举报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行为。